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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点击次数:2020-06-06 09:31:33【打印】【关闭】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20,160万股变更为24,192万股,注册资本由20,160万元变更为24,192万元。基于前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方材料”)为公司募投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拟增加苏州市吴江区长安路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并拟以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五方材料增资和以募集资金12,800万元向五方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拟增加苏州市吴江区长安路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并拟以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五方材料增资和以募集资金12,800万元向五方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方材料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上述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相关账户信息及募集资金分配如下:

  ■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五方材料拟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为优化整合内外部资源,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方材料拟在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投资建设“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并拟与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项目投资总额为3.6亿元,其中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1.78亿元,剩余投资金额使用自有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仅用于滤光片产品和技术的研发项目及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投资,不得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廖彬斌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任杨良成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兹定于2020年6月22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4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4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苏州市吴江区长安路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5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0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0,32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40,32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20,160万股变更为24,192万股,注册资本由20,160万元变更为24,192万元。基于前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6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方材料”)为公司募投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苏州市吴江区长安路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4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561号)同意,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40万股,发行价格为14.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2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020,377.33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4,235,622.6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9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3-4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原实施地点为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方材料为“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拟增加苏州市吴江区长安路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五方材料增资和以募集资金12,800万元向五方材料提供借款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五方材料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公司募投项目拟新增的实施主体五方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五方材料基本情况如下:

  ■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1、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为促进公司产能分布优化,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并借助当地产业集群优势及地理优势,有效降低生产制造成本;同时利用苏州的人才聚集优势,聚合研发资源,推动募投项目的整体投资进度。公司拟新增苏州市吴江区长安路为公司募投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并拟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方材料为前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

  2、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苏州市吴江区长安路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并以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五方材料增资和以募集资金12,800万元向五方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苏州市吴江区长安路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苏州市吴江区长安路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有利于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如下:

  1、五方光电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3、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五方光电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7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4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561号)同意,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40万股,发行价格为14.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2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020,377.33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4,235,622.6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9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3-4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存储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方材料”)为公司募投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苏州市吴江区长安路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并以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五方材料增资和以募集资金12,800万元向五方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方材料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上述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相关账户信息及募集资金分配如下:

  ■

  截止2020年6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元,公司将按照上述募集资金分配计划将相应的募集资金划转至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五方材料(以下合并简称“甲方”)与上述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启超、王旭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1年12月31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8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方材料”)与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于2020年6月5日签署了《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五方材料拟在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投资建设“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3.6亿元,其中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1.78亿元,剩余投资金额使用五方材料自有资金。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299号

  乙方: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松陵镇友谊工业区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研发中心项目,项目主要从事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及半导体元器件的研发。

  2、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扩建项目,项目主要从事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及半导体元器件的生产。

  (二)投资金额: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用于研发和生产的投资总额为3.6亿元。

  (三)项目选址:项目四址范围,东临长青路,西临长安路,南临吴江大道,北临叹气港。项目拟购买位于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长安路松陵农村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生产厂房、宿舍楼及食堂等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55698.86平方米,占地面积约72亩(具体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四)该建筑加土地先进行收回,以最终实测面积、最终的评估价进行挂牌。

  (五)为鼓励该项目的发展,甲方需积极协助乙方申报各项国家、省、市、区相关配套补助及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六)厂区现有用电容量2920KVA,项目用地红线外设施,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增容至8000KVA的线路容量;项目用地红线内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协议书的项目名称、内容及投资金额具体以在相关发改部门备案内容为准。本协议书可因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上级财政体制调整的变化而变更。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项目资金来源

  五方材料项目投资总额为3.6亿元,其中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1.78亿元,剩余投资金额使用自有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仅用于滤光片产品和技术的研发项目及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投资,不得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方材料投资建设“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一方面,依托苏州的区位优势和产业集群优势,扩大五方材料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的生产规模,更加快速地响应长三角客户及下游行业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并充分利用区域人才优势,优化整合研发资源,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实力,优化产品结构;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半导体晶圆产品的镀膜、切割等加工业务,进行业务延伸,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上述项目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上述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该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2、上述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对目前市场环境的判断,但在项目实施中可能会面临市场不利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投资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本次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的管理,积极防范、控制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五方材料与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9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杨良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附件:

  杨良成先生简历

  杨良成,男,196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长江大学客座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曾任湖北金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长,荆州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长,安徽兴泰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荆州纪南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投资部长、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纪检书记兼第二党支部支部书记。

  杨良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0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连同上述登记材料在2020年6月1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开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小红、吴敏

  联系电话:0716-8800323

  联系传真:0716-8800055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

  邮政编码:43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多选也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须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62

  2、投票简称:五方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表决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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