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点击次数:2017-10-14 18:18:46【打印】【关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对外收购资产相关事项,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达光电,证券代码:002189)自2017年9月8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披露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并于2017年9月15日披露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有关各方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9日、2017年9月30日披露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