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次数:2019-08-31 12:04:25【打印】【关闭】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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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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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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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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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持续专注于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领域高端技术、高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系统集成服务,以“价值创造、增值分享”的顶层设计理念驱动运营变革,紧抓行业发展趋势,布局5G通信、能源互联网及海洋通信等领域的产品及服务,不断完善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产业的全球化布局,积极推动产业链垂直整合与延伸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已在硅光模块、量子保密通信、太赫兹通信、相变储能等领域进行前瞻性布局。
面对2019年上半年光通信市场光纤光缆产品供需关系失衡,光纤集采价格大幅下降的严峻挑战,公司积极布局战略新兴业务,加快拓展海洋通信与电力市场。得益于国内以特高压为主的电网建设再次提速、国家海洋战略加速推进、海洋通信与海上风电建设迅猛发展,公司海洋通信和能源互联板块核心业务快速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12亿元,同比增长0.92%,有效抵消了通信网络板块业务收入下滑的影响。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31亿元,同比下降37.65%,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持续提升通信网络业务的核心竞争力,聚力开拓下一代通信网络领域相关产品
2018年底我国光纤宽带接入网和 4G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基本完成,2019年上半年5G建设尚未大规模启动,在还没有产生大量的新建光纤网络市场需求的情况下,三大运营商调整缩减了固网建设的资本开支,致使2019年上半年光纤光缆供需关系失衡,光纤集采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公司2019年上半年通信网络板块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大幅下降,其中核心业务光网络与系统集成实现营业收入35.29亿元,同比下降28.32%,毛利率下降至33.09%。
公司积极应对行业调整变化,大力聚焦5G通信产品、解决方案与行业应用,加快研发超低损耗光纤、多模光纤、硅光模块等产品与技术,实现特种光纤、超低损耗光纤具有竞争力成本的量产,提升通信网络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与集成能力,扩展到产业互联网、物联网应用平台和智慧城市等应用。同时,公司加快物联网传感、太赫兹通信等技术的培育与产业化,抢占行业发展先机。
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球领先绿色光棒生产技术及智能制造技术,不断发挥其成本、环保与质量的综合优势,确立行业领先地位;自主研发生产的超低损耗光纤、特种光纤进入市场规模化拓展阶段;大力推进5G不同应用场景的特种光缆研发,完成全干式光缆、高密度气吹微缆等新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围绕5G通信的高密度、大容量光纤连接器、有源光模块产品及IDC系统集成方案,公司合作开发的一体化边缘数据中心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已开发出100G AOC、100G PSM4、100G CWDM4硅光模块,并逐步形成量产,同时加快推进400G硅光模块的研发产业化。
(2)在完善坚强电网配套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综合能源服务体系
国内以特高压为主的电网建设再次提速,公司紧紧围绕国家电网“泛在电力物联网”发展战略,持续强化公司在高中压配电网、特高压电网的市场地位和服务能力,提升电力传输系统集成能力,推出高压柔性直流输电系统解决方案。目前,公司第四代智能预警防火电缆、高阻燃绿色环保轨道交通用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 290/500 kV超高压电缆系统、阻燃B1级中压交联电缆、西北电网陆地用330 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系统、8MW风电机组用中压抗扭动力电缆等多系列产品已实现研发突破并具备产业化条件。2019年上半年公司能源互联板块营业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其中核心业务电力传输与系统集成实现营业收入50.44亿元,同比增长35.21%,毛利率上升至14.47%。
同时,全面展开与国网、南网、各大发电集团及能源商在综合能源领域的合作,积极推进能源管理及效率提升,与客户共同成长,推进公司向能源互联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积极推进相变储能技术的研发,加大相变储能在超大型数据中心、建筑能源的应用,在电厂调峰、工业级蒸汽、大型商场和公共建筑冷热、区域能源站建设、余热余冷利用等八大领域制定解决方案,与电力综合能源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相关项目顺利落地。
(3)海洋产业全价值链业务快速发展
公司围绕国家“海洋强国”的发展战略,继成功交付世界最高电压等级500kV联网输变电工程海底电缆项目与 “三峡庄河项目”(220kV-3*500海缆),创下220kV三芯海底电缆无接头最大长度新记录,上榜央视“改革开放40周年”节目,公司持续加大超高压交流和直流海缆及附件、浮式风力发电用动态海底电缆、超长距离超大芯数海光缆、海上风电的嵌岩、海底接驳盒等技术研发投入,重点提升海缆EPC集成能力、海上风电总包能力、海洋观测网和江河湖泊感知网的系统集成能力。公司通过收购亨通海工、亨通蓝德,实现海洋产业从产品、服务提供向系统集成服务和EPC总包的纵向一体化发展,开拓了海洋工程施工领域,主要涉及海缆敷设、海上风机安装和运维、嵌岩基础桩施工等。2019年上半年,公司相继中标海上风电场工程海缆及相关附件设备采购、敷设工程及海上风电总包项目,累计中标金额约26亿元,海洋电力通信与系统集成实现营业收入10.31亿元,同比增长205.69%,毛利率为34.05%,维持在较高水平。
为推动公司海洋产业从产品、服务提供向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升级,2019年6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华为海洋网络(香港)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完成后,在原有海缆研发制造、海底通信网络运营、海洋电力工程施工的基础上,公司将新增全球海缆通信网络的建设业务,进一步完善公司海洋产业布局,打通上下游产业链,进一步推动公司海洋产业从 “产品供应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目前,项目正在按计划顺利推进。
公司将持续专注于高端海洋装备工程技术及海底观测网技术领域研发,深耕水环境监测领域的创新技术研发与资源整合,致力成为国际领先的海洋观测系统、海洋智能装备、江河湖泊生态感知网解决方案服务商及系统集成商。公司承建的太湖水生态感知网一期监测网可实现大范围、全天候、长期、连续、原位的自动化观测,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保障海量数据(15.880, -0.62, -3.76%)存储、管理、集成和共享,及多源信息融合与智能分析预警。
(4)聚力发展通信运营服务
①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建设进度与市场拓展稳步推进
公司于2018年下半年启动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投资总额约为4.23亿美元。目前,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已取得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对外投资备案批准。
在建设进度方面,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已按计划稳步推进。公司已于今年4月与部分登陆合作方签署协议,开始推进登陆站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将于2019年底完成部分线路的海上勘察工作,预计2020年初进行设备集成及海上铺设施工作业;其余部分的线路建设工作亦在正常开展,已完成建设维护协议签署、工程承包合同签署,并与相关登陆国电信运营商进行商务谈判,近期将与相关登陆国电信运营商签署登陆协议。
在市场营销方面,与香港电信企业PCCW Global合作,采用带宽预售的营销模式。目前已与数家电信客户进行带宽销售合同谈判,包括阿联酋、沙特、法国及巴基斯坦客户,同时,已与国内三大运营商建立了带宽销售对接渠道。
②云南联通“双百行动”合作化项目建设与运营取得重大进展
公司从2017年底开始参与云南联通社会化合作改革,目前一期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红河项目站点累计建设量约达计划建设总量的80%,怒江项目站点累计建设量约达计划建设总量的73%。
2019年5月,公司成为云南联通“双百行动”综合改革项目合作方,投资10.81亿元参与德宏、丽江、大理、保山、玉溪、红河、文山、怒江8个州市的移动网络投资建设,就此机会正式进入移动通信业务领域,依托全产业链优势,实施“产品研发制造”与“运营服务”双擎驱动。目前省级运营公司云南联通新通信有限公司已完成设立。
③量子保密通信干线商业化运营取得重要进展
公司在量子保密通信运营商业化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与中国联通(5.850, -0.10, -1.68%)的合作向纵深发展,建成并全线贯通“京雄量子保密通信干线”,合作建设“量子加密通信联合实验室”;中标苏州电子政务外网量子安全通信试点项目。
(5)持续提升海外综合竞争力,实现海外产业全球化布局
2019年上半年,公司加快海外产业基地的建设,深耕海外EPC优势市场,加大电力与通信工程总包、海缆系统集成业务的市场布局,抢占国际市场份额、提升国际竞争力。在通信和电力领域坚持推进“大客户”战略,年初至今不断突破全球TOP100的通信运营商和电力TSO;积极开拓通信与电力领域的系统集成业务,逐步扩大海外系统集成业务占比,报告期内取得重大突破,陆续中标重大海外系统集成业务订单。已中标的南欧地区第一个海上浮式风力发电系统集成项目正在顺利推进中。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海外营业收入21.09亿元,同比增长25.31%。
公司将继续沿着“看着世界地图做企业,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的既定战略,通过兼并收购与合资合作,加速全球产业布局,提升海外综合竞争力。不断寻求海上风电及储能领域的市场发展机遇,提高海外产业基地的技术研发与生产能力,其中南非、印尼公司高压新建扩产项目预计今年年底实现投产,印度、印尼、德国、南非等光纤光缆新建项目正在顺利推进中。随着前述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海外产业基地的产能及品牌影响力将大幅提升,通过各大洲的基地辐射和本地化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产品与服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27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批通过了公司《2019年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155,963,353.63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155,963,353.63元。
(2)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407,646,368.95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407,646,368.95元。
(3)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300,450,118.48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300,450,118.48元。
(4)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本期金额1,460,913,103.70元,上期金额1,428,607,486.13元;“应收账款”本期金额10,595,112,388.95元,上期金额8,185,372,015.93元;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本期金额5,744,347,580.04元,上期金额5,106,693,265.85元;“应付账款”本期金额3,389,493,166.34元,上期金额2,960,973,128.02元;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1) 公司评估了不同性质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应收账款结构以及历史坏账核销情况,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标准,为适应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更客观、准确、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对于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进行变更。
属于电信运营商、电网公司等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央企名录中的央企及下属子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由按5%计提坏账变更为按1%计提坏账。
调减“应收账款”本期金额138,836,995.98元,调减“信用减值损失”本期金额138,836,995.98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金额21,865,435.16元,调增“所得税费用”21,865,435.16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14.320, -0.22, -1.51%) 公告编号:2019-101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100.130, 0.22, 0.22%)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建林先生主持,审议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4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103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104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105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9-102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主持,审议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3项议题,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同意公司编制并审议通过的《2019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陈述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103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104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9-103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等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2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1,673,228股新股,委托申万宏源(4.780, -0.07, -1.44%)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销。截至2017年7月20日止,公司实际增发118,506,522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25.83元,募集资金总额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8,976,375.41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7 月 20 日划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6.900, -0.04, -0.58%)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账号为32250199763609000755的人民币验资账户3,012,047,087.85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1,928,506.52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10,118,581.3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5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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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中国银行(3.53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3.400, 0.01, 0.29%)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5.810, -0.02, -0.34%)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5.390, -0.03, -0.55%)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34.280, 0.35, 1.03%)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5.59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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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6,252,286.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2016年4月23日至2017年7月2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14,006,548.6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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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实际置换10,656,383.72元。
上述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71号报告验证。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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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春节假期原因,董事会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时间与公告时间有一定间隔,公司已于2019年2月18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依据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0,000万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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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合计30,000万元。2019年3月均到期赎回。
依据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4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合计25,000万元。2019年5月均到期赎回。
截止2019年6月3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0万元。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提供给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也相应由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光电线缆产业园变更到亨通新能源所在地,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的亨通集团光通信产业园区内。
(2)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的议案》:为更好地开展智能充电桩运营业务,助力苏州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打造低碳出行、绿色交通,公司适时调整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施区域从苏州市吴江区扩展到苏州大市(包括但不限于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等区县)。并根据科学布局、车桩匹配、适度超前的原则,将投资节奏放缓,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除本报告一、(三)5中所列变更“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变更“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及扩大实施区域情况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7年以来,宽带接入市场经营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民营宽带业务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公司投资新建宽带网络的实施可行性发生了变化。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景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在西安地区拥有“吉网宽带”的网络资源以及“社区人”的智慧社区平台,并拟借助在宽带网络运营上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迅速切入智慧社区发展,并将其“社区人”智慧社区平台业务模式快速地在中西部多个省市推广,业务发展模式符合公司拟通过“宽带基础业务发展阶段”和“增值业务发展阶段”两个发展阶段逐步实现在光通信领域“产品供应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的战略目标。为进一步加快智慧社区产业布局,提高智慧社区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将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募集资金42,354万元中的20,000万元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给西安景兆,用于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1.96亿元,加上国开基金投入的专项资金,已合计投入2.65亿元,原有产能有一定提升,缓解了公司原来的产能压力,高端交联、直流海缆也试制成功并投入生产。但随着产能的提升,目前位于常熟的海缆基地受土地面积、地理环境、运输成本等的限制,在海缆国际化竞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公司正在积极论证设立海缆研发生产第二基地的可行性,以加快提升海缆业务的国际化竞争能力。因此,公司决定适度放缓目前常熟海缆基地的扩产进度。基于此,同时又考虑到第二基地建设的项目论证及商务洽谈短期内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公司的“海洋战略”,公司决定预留募集资金1.2亿元用于常熟海缆基地现阶段的生产设备和厂房投资,将暂不使用的 45,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资于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实施主体为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将原计划投入于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75,027.45万元用于公司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和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建设,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4,027.45万元,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1,000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将原计划投入于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的募集资金22,354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19年3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0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33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3,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0,314,864.47元(含税金额21,532,3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12,685,135.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设立的账号为32250199763600000906的人民币账户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99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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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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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50,206,084.3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7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19年3月2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895,521,098.4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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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188号报告验证。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9年公开发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2019年上半年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依据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19年6月3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0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四、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可转债发行)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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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根据分年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折算。
注2: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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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可转债发行)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9-104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随着国家海洋战略的推进,我国海上风电迅猛发展,海底电缆需求量持续增加。2019年上半年,公司相继中标海上风电场工程海缆及相关附件设备采购、敷设工程项目,累计中标金额同比大幅增加。
公司海缆产品的主要辅材料为铅锭,铅锭与铅商品期货价格高度相关。为了规避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毛利的相对稳定,公司决定开展铅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 套期保值业务计划额度
铅原最高持仓量不超过8,0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计划增加铅持仓量25,0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4,375万元。增加完成后,铅最高持仓量不超过33,0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6,375万元。
2.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董事会止。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及权利金,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2. 公司明确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铅和塑料商品期货及场内期权、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期货公司开展的铅和塑料场外期权,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 公司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期货、期权合约的持仓量,控制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9-105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刘薇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薇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刘薇,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管理学学士。2016年8月入职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2017年2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