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次数:2019-09-16 09:04:09【打印】【关闭】
4、股票代码:002962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0,16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5,04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5,04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19年9月17日起上市交易。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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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湖北五方光电股份(12.800, 0.00, 0.00%)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BEI W-OLF PHOTOELECTRIC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15,120万元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后):20,160万元
法定代表人:廖彬斌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1日(2017年9月1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住所: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
经营范围:光电子元器件生产销售;自营、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营业务: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分类方法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发行人的行业划分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电话号码:0716-8800323
传真号码:0716-8800055
公司网址:http://www.w-olf.com
电子信箱:david.luo@w-olf.com
董事会秘书:罗传泉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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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廖彬斌直接持有发行人28.58%的股份,通过五方群兴间接控制发行人2.56%的股份,廖彬斌合计持有发行人31.14%的股份,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廖彬斌,男,出生于197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荆州市美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龙华宾士达电子厂;2005年至今,投资深圳市创达鑫电子有限公司,任念创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起,投资控股苏州五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自2012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二)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外,实际控制人廖彬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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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彬斌控制深圳市创达鑫电子有限公司和念创实业(香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深圳市创达鑫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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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念创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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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念创实业已申请注销,最近一年及一期无财务数据
除上述企业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彬斌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96,968名,其中前十名股东持有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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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5,04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14.39元/股,对应发行市盈率: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452,78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35,393,051,500股,配号总数为270,786,103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270786103。根据《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715.92517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0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53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335024578%,有效申购倍数为2,984.85563倍。本次网上发行余股128,027股,网下发行余股3,445股,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25.6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3-41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7,102.04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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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本次发行新股每股发行费用为1.41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
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为65,423.56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67元(按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加上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0.63元/股(按照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报告期内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3-311号)。上述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在手订单情况,公司预计2019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52,518万元至56,438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24.58%至33.88%;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46万元至12,645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15.00%至23.80%;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52万元至11,173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10.77%至19.55%。
上述2019年1-9月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及利润承诺。若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初步预测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9年8月27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化等)。
3、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包括未出现本公司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事项。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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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其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民生证券同意担任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